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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量:5512


成住建发〔2020266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府发〔20206号)要求,为推进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制定了《关于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实施办法》,现印发大家,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731日                  



关于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实施办法  


为规范和指导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审批工作流程,明确审批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府发〔2020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定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负责统筹协调阶段合并涉及的行政许可部门;负责市本级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本级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负责指导区(市)县住建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负责牵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三)市网络理政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和完善,实现阶段合并后各审批部门数据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本级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企业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指导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五)市级相关部门。市文广旅局、国安局、市公园城市局、市人防办负责根据职能职责,在时限规定范围内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并及时将专项审查意见推送系统平台,以便后续部门共享;负责指导区(市)县行政许可相关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三、适用项目

(一)带方案出让土地(含带方案出让的独立拆迁安置房、人才公寓工程)。即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建筑工程和小型服务设施等。

(二)社会投资小型仓储、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即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三)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四、必要条件

(一)土地证明材料。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或划拨决定书)。

(二)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设计方案总平图,完成项目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已上传至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

(三)已按法定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具备承揽本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已确定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且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满足工程规模需要。

(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五)建设资金已落实。

五、审批流程

(一)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单位一次性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提出项目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其他专项审批申请,提交要件资料,要件齐全的窗口当即受理,综合窗口通过审批平台按照项目类型和申请事项,将要件资料分发至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文广旅、国安、人防等行政许可部门。

(二)部门审核。行政许可部门收到平台推送的审批信息和审批资料后,按照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分头开展审批工作,其中发改、文广旅、国安、人防、住建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项设计方案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传系统平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各专项审查意见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传审批平台,住建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施工许可审批,根据项目类型同步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中标备案等相关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门并联审批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证书发放。审批工作完结后,审批过程中由各行政许可部门出具的意见文书,统一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申请,意见文书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四)特殊流程。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前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详见附件)。即建设单位在已取得项目用地手续,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依规向审批部门做出承诺的前提下,按照办事指南规定的要件资料向综合窗口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综合窗口当即受理,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并核发意见文书。

(五)审批不通过的处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施工许可证的法定前置要件之一,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未通过,施工许可审批同步终止,本次并联申请不予许可,按办结处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申请人在资料完善,满足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通过,施工许可审批不通过,本次并联申请不予许可,按办结处理,住建部门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申请人在资料完善、满足条件后单独申请施工许可,无需再次申报工程规划许可。单独核发施工许可的按施工许可核发流程办理,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六)流程图。

六、要件资料

审批要件按工程类型分类确定,各部门按照已确定的要件资料开展审批工作,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其他要件资料,不得在并联审批流程外另行增加工作流程。同一要件,应在平台内充分共享,避免企业重复交件(要件详见:附件1)。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承诺事项的监督核查。各并联审批行政许可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和告知承诺事项,在发证后对建设单位(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核实或抽查,着重核实抽查建设单位(承诺人)是否存在虚假填报、隐瞒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约定时限履行承诺,对发现的违约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暂停实施、取消行政许可等行政处罚。

(二)强化工程实施过程监督。各并联审批行政许可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着重对是否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是否按审图通过或质量承诺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是否按安全质量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切实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违法行为既成事实。

(三)实行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各并联审批部门应根据各自行业监管职责,将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建设行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承诺履行等情况,纳入本部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对本部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企业违约违规行为应及时抄告并联审批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八、实施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九、本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审批要件清单暨企业申请要件资料

2.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书

31500平方米以下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附件1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

合并审批要件清单暨企业申请要件资料


一、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含带方案出让的独立拆迁安置房和人才公寓)

(一)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项目核准方面。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投资项目备案:在申领项目代码时,网上同步办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3)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3.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二)规划许可审批方面。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表》;

2. 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或划拨决定书);

3. 土地出让前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1:500/1:1000)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4.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5.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三)施工许可审批方面(含质量监督备案、中标备案和施工许可核发)。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质量监督备案。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2)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 中标备案(国家投资项目)。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3. 施工许可核发。(1)《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表》;(2)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或划拨决定书);(3)《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和《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5)《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二、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的除外)

(一)投资项目备案方面。

在申领项目代码时,网上同步办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二)设计方案审查方面。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涉及文物保护设计方案审查。(1)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材料: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2)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材料:文物影响评估报告;(3)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1:500/1:1000);(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3)防空地下室易地情况说明书。

3. 涉及国安事项设计方案审查。(1)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4. 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项目设计方案审查。(1)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5. 涉及古树名木建设项目审查。(1)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三)规划许可审批方面。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表》;

2. 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

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4.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已在规划许可前完成文物勘探的项目);

5.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四)施工许可证审批方面。

审批要件资料包括

1.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表》

2. 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

4.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和《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

6.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三、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的除外)

1.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表》;

2. 土地证明文件(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

4.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6. 《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和《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

7. 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附件2

成都市建筑工程

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书

                                                                                                                                                                              编 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制定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工程名称


所有制性质


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建设工程地址


项目所在区域(区/市/县)


建设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电话


项目类型

□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仓储、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1500平米以下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

取得土地方式

□非招拍挂出让,□招拍挂出让,自有用地(划拨□、出让□)

土地证明文件


编号


合同价格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

建设规模


合同日期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土地证明文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自审承诺书》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或《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注明审查原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附件3

1500平方米以下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

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承诺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承诺事项,在文中“□”处,填写“√”,如漏填或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将视为申报资料不完整,我局将不予受理或审批不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为B级以上(含B级)的适用本告知承诺方式]

____________(行政主管部门):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请的___________ (工程名称),为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主动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监督检查,现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合同价格):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二、告知承诺事项

(一)质量和安全监督方面。

1.□已如实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信息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表,》工程项目信息及现场管理人员实际情况与填报内容一致。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及能力方面。

2.□本工程施工单位具备承揽本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本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符合有关规定,满足本工程建设规模需要。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

4.□在具备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予以动工。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

5.□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自然日)内,完成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

6.□在取得人社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后方予以动工。

(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面。

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规划条件,符合出让合同或变更协议的相关约定。

(六)勘察设计方面。

8.□已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设计方案总平图,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且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已上传至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

(七)建设资金方面。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未做出承诺的事项,需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要件资料。

三、法律责任告知

承诺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确认无误。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属实或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行政许可机关将责令承诺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继续施工,同时终止质量和安全监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依法撤销已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直至纳入信用“黑名单”,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承诺人以后在本市范围内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勘察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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