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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定额参编单位——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热烈祝贺2016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发布

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量:4362

关于发布2016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建设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设市场计价秩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物局共同编制了2016版《西藏自治区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古建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西藏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及《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版预算定额是指导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咨询、竣工结算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投资渠道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2016版预算定额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日前已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建设项目,仍按原合同及2011版计价定额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开始进行招投标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建设项目,按照2016版预算定额执行。
三、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建设活动的单位,应严格执行2016版预算定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2016版预算定额有效执行。

四、2016版预算定额由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中心负责管理、解释。2016版预算定额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中心及相关部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2018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xzcs.gov.cn/ggtz/2366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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