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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量:6600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088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在蓉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劳务登记管理制度

2020410日起,在蓉建筑劳务分包及专业作业企业可根据《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领取指南》(可在 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首页便民服务板块自行下载),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完成成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

202051日前开工的建设项目,在蓉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61日前在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中选定劳务分包企业,完善劳务分包信息。202051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在开工后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对未按期完善劳务分包信息的项目,系统将自动产生预警,告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仍未补全相关信息的,市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二、加强管理人员在岗考核

202051日起,各在蓉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根据承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配备情况在智慧工地中对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岗位人员进行配置。

智慧工地平台将于202061日起对各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动态考评,(单个岗位)月出勤率低于80%的,将自动产生管理人员人岗分离预警,工程建设周期内累计产生预警达到3次或产生预警的月份数达到总工期的1/3的,市住建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三、动态监控农民工“人卡分离”

全市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所有进场农民工完成实名认证,严格落实进、出场实名考勤要求。

201951日起,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无法通过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向未完成实名认证的农民工名下的专用工资卡发放工资。

202061日起,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将结合农民工的现场考勤和工资发放的匹配情况对项目是否存在人卡分离风险进行动态考评,匹配率低于80%(实际考勤人数/实发工资人数*100%80%)的,将自动产生农民工人卡分离预警,工程建设周期内累计产生预警达到3次或产生预警的月份数达到总工期的1/3的,市住建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四、强化现场监督巡查

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双随机检查时,应将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存在瞒报、漏报、错报劳务分包信息,管理人员人岗分离或农民工人卡分离等情况的项目,应立即责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组织各分包单位在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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