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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量:3949

一、出台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企业实力不断提升,但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工程建设组织方式、企业核心竞争力、监管体制机制、建筑科技创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以及建筑市场进一步放开和主体的多元化,使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支撑建筑业规模化增长及数字化监管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忽视安全,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抢工期现象等仍然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投入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监理单位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等现象发生。在强化政策要求的同时,也急需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去解决“落实难、监管难”的问题。二是工程监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建筑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单一的、落后的安全监管方式已经无法完全覆盖监管范围和新形势的需要。传统人力监管机制下的监管效率提升空间较小,对一些建筑行业领域的监管存在盲区和漏洞。加强引导成熟信息化监管产品的应用、创新信息化监管机制是必然趋势。三是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缺乏体系,数据分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都有自身管理业务需求和信息化应用需要,因机构设置和自身管理需要侧重差异,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体系、重点满足各自组织的业务需求,未能实现数据有效互通和多层级应用。加强统筹规划、顶层规划、数据流规作为有效保障监管效率、效果的基础和关键。

当前数字化已经融入各个行业,数字技术的快速进步为很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支撑。同时,数字化战略已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建筑业治理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应用,将大力提升整个行业的数字化发展,也会提升各参与方在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数字化投入,进而推动整个行业质量安全监管的治理能力。此外,BIM、物联网、云技术、移动技术、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提供了很多的可能性。

为加快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省《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办函〔2019〕112)中明确提出“十、进一步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工地”创建,以推广应用BIM技术为主要着力点,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的全过程集成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提升我省建筑业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全省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优化信息共享、发布,进一步完善相关主题数据库。推进电子证照,审批服务逐步实行电子化并联审查、智能化审批和在线动态核查。实施工程质量监理在线报告制度,实现质量安全在线评估、预警、管控与实地核查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网络化、专业化、跨部门的本省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联网报送系统,开展建筑业大数据分析。”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化水平,以“住建云”为核心,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黔建建字〔2020〕76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整体目标

2021 年末,逐步实现“一套标准、一个平台、多个系统”的施工现场数字监管体系。一套标准,是指贵州省《智慧工地建设应用标准》。一个平台,是指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多个系统,是指视频监控、危大工程监管、扬尘监管、塔吊在线监管、安全双控管理、劳务实名制信息采集(数据对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关键人员在岗考勤监管等应用系统。

(二)试点项目建设目标

2020 年4 月至2020 年9 月,打造270个试点项目智慧工地。选定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作为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首批建设试点地区,贵阳市选择不少于60 个在建工程项目作为首批试点项目;其余地区各选择少于30 个在建工程项目为首批试点项目。

(三)监管平台建设目标

结合工程监管需求,分阶段设计研发贵州省房建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及各类业务监管系统框架建设(一个平台+多个业务系统),满足对主要人员履职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测数据、塔机及特种机械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自动化视频监控数据、劳务实名制监管数据等对接。确保2021 年12 月,全面实现“一套标准、一个平台、多个系统”的施工现场数字监管体系。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六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政策标准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为牵引,全面实施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到2021 年末,逐步实现“一套标准、一个平台、多个系统”的施工现场数字监管体系。第三部分是组织机构,提出成立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宏文同志担任组长,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厅建筑业管理处、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提出依托“住建云”-建筑市场监管功能模块开发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按“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及行业相关数据标准为基础,结合贵州省建筑业现状和施工企业现场管理的需求,建立贵州省《智慧工地建设应用标准》、组织召开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动员大会、各地区试点项目示范推广等重点工作。第五部分是实施步骤,提出按照宣传发动阶段、试点建设阶段、标准制定阶段、组织培训阶段、系统建设阶段、推广应用阶段等分阶段推进。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实施(将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工作,加大督促通报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和责任)、严格数据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完善安全和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及外包服务安全和保密管理。)等工作要求。

四、涉及范围

《工作方案》主要涉及范围有两个方面:一是行管部门的监管平台建设。结合国内其他地区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和我省建设工程实际管理需要,依托“住建云”开发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搭建以项目为主体的多方协同、多级联动、管理预控、整合高效的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质量、环境等业务的在线化智能监管。各地市(州)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和平台数据标准自建本地区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与厅平台数据对接。二是工程项目的智慧工地应用。按照阶段分层次推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智慧工地应用,项目的相关企业可结合工作方案要求和项目管理实际情况、信息化应用程度等有序推进现场的智慧工地应用。

五、执行标准

为保障合法性、科学性、实践性性和发展性,《工作方案》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政策文件和标准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434-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黔安〔2020〕5 号)《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办函〔2019〕112)等。

六、惠民举措

通过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上线安全质量执法监督应用,在执法监管中工程项目相关方可实现在线整改反馈,构建网上办事渠道,提升政府服务形象,提升整改反馈效率和监管效率。

具体相关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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